(六)新昌县以王某为首的有组织犯罪案件
2018年11月,新昌县公安局通过侦查发现并打掉以王某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组织成员14人,破获案件30余起。
经查,2018年7月以来,王某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纠集贵州籍不良青少年,形成相对稳定的黑恶组织,盘踞在新昌、嵊州两地,模仿“古惑仔”成立“嵊州兄弟团”,霸凌在校未成年学生,有组织地在新昌、嵊州两地组织卖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利,在学生群体及家长、学校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社会秩序。
(七)越城区以张某为首的有组织犯罪案件
2018年8月,越城区公安分局通过侦查发现并打掉以张某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组织成员20人,破获案件20余起。
经查,2014年以来,张某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相对稳定的黑恶组织,盘踞在越城区马山镇及周边一带,长期从事开设赌场等非法活动,为争夺地盘、讨赌债,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窝藏、包庇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八)上虞区以刘某华为首的有组织犯罪案件
2018年10月,上虞区公安分局通过侦查发现并打掉以刘某华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组织成员12人,破获案件40余起。
经查,2010年以来,刘某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相对稳定的黑恶组织,盘踞在上虞城区一带,长期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大肆采用软硬暴力催收债务,有组织地实施诈骗、虚假诉讼、妨害作证、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十分恶劣。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绍兴市扫黑办:0575-88269600(工作时间)
绍兴市公安局:110、0575-88582218(24小时值守)
绍兴市纪委监委:12388(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