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区域新闻 >> 越城区
药品经营须换证 逾期不得再经营
2019年04月11日 09:16:37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近日,以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越城区24家连锁门店为代表的零售药店,已陆续向越城区市场监管局递交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的换证申请,为确保换证工作高效进行,该局提前谋划部署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

今年是越城区药品经营企业到期换证大年。据统计,有143家药品经营企业(包括2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连锁总部、103家连锁门店、37家单体药店)须在今年通过换证现场检查,占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总数的65.6%。

目前,越城区药店已全面执行新版的GSP认证标准,新标准强化了药品经营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理念。

“通过GSP认证的药店,在出售药品时能让市民实现三个放心,即药品来源放心、药品质量放心、药品储藏放心。”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

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药企关注许可证到期时间节点,在到期前3个月内及时申请换证,逾期不得继续经营。


作者:见习记者 王宏超 通讯员 谢春丽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