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越城区严家潭小区附近的滨河路,最近发现周边的几个河埠头,有很多市民在排队洗衣服。河埠头的两侧虽都放置了木制的绿化隔离栏,但其内部植被已损毁严重。(3月18日《绍兴晚报》)
河埠头洗涤现象“回潮”是个“老毛病”。依笔者之见,“老毛病”反复发作,主要成因是,少数市民环保、法规意识缺失;“河长制”未长治;严格执法未常态。
来河边洗涤的居民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只看重生活的一时便利,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为此,社区的志愿者们对沿河洗衣、洗拖把等不文明行为常劝导,这也是事实。但效果不是很理想,这就需要下点“绣花功夫”了。见到河中洗涤的不文明行为,当面劝导一下,发点宣传资料当然很好,但我们的有关干部能不能常走进这些人的家中,与他们谈谈心,拉拉家常,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或切实帮助解决些实际问题,同时也请他们的家人帮助做些思想工作。
其次是“河长制”要长治。“河长制”的秘诀在于,让河长成为撬动源头治理的支点,充分发挥其追根溯源、找准病根的关键作用。“河长制”建起来后,能发挥好作用,关键还在于“河长治”——让河长真正参与到经济社会治理中来。不光要眼里有河,更要心里有河。河长治“水病”,就要像中医用“望闻问切”之法——巡河时看颜色、闻味道,深入群众问情况,遇到问题想办法。河面漂着塑料袋,河长打个电话,保洁人员会及时清捞;发现洗涤、污染行为,劝说阻止,或请“河道警长”来执法,或借“河长APP”拍照上传至信息化平台,由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治。河长既要发现问题,又要监督解决问题。
还有严格执法要成常态。根据《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越城区政府划定二环线以内所有河道水域及梅山江、鉴湖江游线水域为禁止洗涤区域。执法部门就要对沿河洗涤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比如,经查实发现的沿河洗涤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5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当然,对沿河洗涤处罚要少点突击,多些常态,方能体现法规的严肃性。总之,“老毛病”需要综合治。从普通群众到干部,从基层河长到各级河长,始终绷着“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守水负责”的那根弦,我们的河水治理才能不断收到实效和巩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