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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车乱象需从“头”开始
2019年03月27日 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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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20日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路面严管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便是其中一个重点整治对象。

将电动自行车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那也是事出有因,或者说迫不得已:上周发生的6起死亡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其中2人的死因就是因为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为此,4月15日前,交警部门将在城区各主要执勤点和乡镇主要路口、农村出村口设立130个“佩戴安全头盔”劝导点,组织发动志愿者、交管员和劝导员开展文明劝导。

貌似现在城市管理的规矩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但仔细分析起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时不打手机”之类都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起码的安全要求。但就是那么基本的、应该做到的事,却扯了安全的后腿。也正因如此,我们在享受现代城市便捷和高效的同时,也在不断经历着各种“病痛”,电动自行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更是屡见不鲜。尽管教训比比皆是,但有些人仍我行我素,视道德法规为无物,其根源就在于缺乏社会秩序意识,骨子里没有真正树立对安全出行的信仰。

常说城市秩序“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对于不良行为,既需要人性化的善意提醒,也需要制度的约束、法律的严惩。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不戴头盔”“闯个红灯”“多带个人”不算什么事。要纠正这些跑偏的观念,有必要通过多途径宣传,让交通法规进入企业、学校、社区,更有必要通过严格执法,让“安全出行”刻在每个人的心田,让“遵守交通规则”成为社会共识。特别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所有公职人员必须响应号召带好这个“头”。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交通违法精准治理行动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安全出行永远没有终点,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严格的管理来配套。只有痛定思痛,从我做起,从“头”做起,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才能让方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成为城市一道美丽又安全的风景线。


作者:徐振宇 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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