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熊起来确实让人头痛,如何管教“熊孩子”也从家庭问题演变成全社会关注的话题。针对近期两会热议的未成年违法犯罪问题,记者走进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该院近期办理的三个案件、三名未成年人不同的经历,探访该院在管教“熊孩子”方面的高招。
“临界预防”让触法少年“悬崖勒马”
小周是一名高中生,因受社会人员纠集去打群架,其未满16周岁而未受到刑事追究。案件同案人员因涉嫌犯罪被移送至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小周在该次聚众斗殴事件中,使用刀具致使他人受伤,性质较为严重,如放之任之,小周的行为偏差恐越发严重。
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临界预防,根据小周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及其触法原因,为其制定了“1+1+N”帮教方案,即一次训诫教育、一次亲职教育、N次志愿活动。
在长达八个月的帮教期内,小周利用放假时间去敬老院为老人们理发,去景区做文明劝导,城市的各个角落都留下了小周志愿活动的身影。帮教活动结束前,小周还作为社会志愿团体优秀义工代表参加了绍兴地区义工表彰会。
小周的转变是该院对未满16周岁的触法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的一个缩影。针对犯罪低龄化趋势,该院将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风险的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构建了训诫谈话、亲职教育、跟踪矫治的“三级帮教体系”,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套餐,已帮助十余名触法少年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家居式”帮教让涉罪少年“浪子回头”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有家庭因素及社会因素,如果在帮教过程中能得到家庭及社会各方助力,帮教工作会更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帮教效果也会显著提升。
2018年,该院在东盛社区、枫源村等地建立了“家居式”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在坚持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对检察环节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就近帮教,以便让未成年人在去标签的前提下,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观护。
未成年人小刘因为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依法对小刘依法附条件不起诉,设置了10个月的考察期,并为小刘指定了一名司法专业社工对其开展“点对点”监督指导。
考察期内,小刘单独或在父母陪同下,按照帮教计划,以普通社区居民的身份参加了所在社区帮教基地的一些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因其在帮教考察期间表现良好,帮教期满后小刘被该院依法作不起诉处理,顺利回归家庭,还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开始新的生活。
“未成年”不是免刑“护身符”
“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对死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 未成年人小吴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的时候,深深地低下了头。
小吴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纠集者。这场打架的起因仅是因为小吴觉得同学小华看了自己一眼,是在嘲讽自己。而就因为这一眼,双方共纠集三十余人打群架,其中多数为未成年人,小吴一方还准备了马刀、尖刀等工具,最终在打斗中导致一名未成人死亡的悲剧。
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工具提供者和使用者,但未对小吴、小华等纠集人员、积极参与者立案处理。
“综合全案证据本案定性应为聚众斗殴,小吴是这起案件的纠集者,也明知朋友拿马刀、尖刀等工具前来帮忙,最终造成了一名未成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不能豁免。”该起案件的承办人说到。
为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该院一方面组织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等召开诉前会议,释法说理、消除疑问。另一方面联合法院进行民事赔偿方面调解工作,化解矛盾。最终该院依法对小吴等人立案监督并依法提起公诉。目前,均已获法院有罪判决,且双方对民事赔偿也达成协议。
同时,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较多,还有一些积极参与斗殴人员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该院近期正针对这部分未成年人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亲职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办理未成年案件,我院在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上,探索临界预防、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等机制,对诉讼程序中对未成人的权益给予充分保护,但'未成年'不是可以任意犯罪的'挡箭牌',对于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将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依法追诉。”该院检察长谢剑在采访中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