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布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单,从立案、审理、审判执行等多方面入手,对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合法化进行严格规制。
为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去年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将三类人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这次被曝光的14名“职业放贷人”,既有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等信息,也有所涉案件数量、涉案标的等信息。据统计,新昌县的首批“职业放贷人”,案件数量平均每人26.6件,最高为67件;案件标的平均每人113万余元,最高为20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