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城区城南街道作风办发出的一份通报,在全体街道干部中引起了震动。通报中,因“三服务”工作不到位,街道党工委书记沈水梫主动担责,自领罚单,与其他三名街道干部一起,扣发年度考核奖1000元。
一周前,街道纪工委下村(社)检查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发现了一个情况:城郊村村干部正组织人员将俞家锦苑西侧的设施用房装修成村委办公用房。而这一情况,街道竟毫不知情。
城郊村村委一直借用房屋办公,街道也曾商议将村委办公室搬迁到俞家锦苑西侧设施用房内,后来因该处用房另有他用,这一计划暂时搁置。然而,该村党支部未经上报同意,没有经过规定工程招投标程序,就私下组织人员开展村办公室装修。街道纪工委当即责令该村停止装修施工。
后经核实,此次装修费用共计4000余元。街道纪工委经过研究后认为,城郊村党支部人员规矩意识淡漠、大局观念薄弱,相关领导干部要承担责任。街道纪工委给出处理意见:相关村干部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承担擅自装修费用,同时根据有关问责及考核办法,扣除该村年度考核奖金基数2000元。
“问题虽然出在村里,根子却是在上面。”街道党工委书记沈水梫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没有及早发现这一问题,暴露出街道干部在“三服务”过程中领导作风不实、联村工作不紧密、服务基层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这一事件,街道党工委专门研究讨论,每位班子成员都仔细剖析、认真反省。最后,经沈水梫提议、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街道对党工委书记沈水梫以及村所在片长、副片长、联村指导员,按照越城区机关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及街道干部考核办法,分别扣除年度考核奖1000元。
“街道是政府最基层的组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应该更细更实更精准。”沈水梫说,街道将以此次事件为突破口,抓好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推动“三服务”工作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