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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更能体现教育意义
2019年02月15日 09: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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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绍兴交警尝试“宽严相济”的执法方式,对严重影响道路秩序和交通安全的13种行为从严查处,对于部分轻微违法将以警告提醒为主,不再使用罚单。绍兴交警的这个春节“红包”派送,深受市民好评。对轻微违法与首次涉违赋予更多的宽容,而不再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执法。

法规是严厉的,现实是矛盾的,有些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在无意间形成,而且搀杂着许多客观原因。譬如在陌生道路上未按导向行驶;在雨夜看不清交通标线的情况下压线行驶;在交通标志不明的路口调头;在没有车位的小区马路边停车过夜;被旁边车辆阻挡视线而未能及时礼让行人……凡此种种,都没有明显的故意,从法律层面来看属轻微违法,重重处罚显然有失人性化。

执法“宽严相济”,是说对于危害严重的违反法规行为要铁腕治劣,对于性质一般的涉违则“柔性执法”,这更符合新形势下城市治堵与交通管理的需求。如今,机动车与驾驶新手增长迅速,道路拓宽与交通调整与日俱增,很多驾驶者与交通法规都有个磨合过程,对无主观恶意的初犯要强化教育,突出警示作用。涉违驾驶人也要在“原谅第一次”的人性化执法中吸取教训,增长记性,遵守交通法规。

在各种制度落实与法规执行中,严字当头固然没错,但交通制度与法规的落实也需要接地气,不可不分轻重“一刀切”,法外容情之举除了坚持严惩恶行,更应防微杜渐与治病救人。让刚性的制度柔性地落地,让严肃的交通法规在执行过程中体现出必要的人情味,既起到纠正与教育作用,又兼顾客观实际,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作者:苏小坡 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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