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家住上虞区崧厦镇的个体户章爱琳从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崧厦分局领到了上虞区首张个人网店营业执照。
去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打通了个人网店登记“最后一公里”。
截至1月21日,上虞区共颁发17张个人网店营业执照。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崧厦分局局长于文伟告诉记者,针对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网店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便利的登记方式,将网店网址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如果有多个网店的,还可以将多个平台网址登记在一张个体户执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