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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伞”,古城保护利用再出发
——越城区人大宣传贯彻《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座谈会侧记
2018年12月13日 08:52:03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2019年1月1日,《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将正式实施。古城保护利用,已成为眼下绍兴人的热门话题。

《条例》实施后,古城如何保护利用?相关部门如何行动起来?12月11日上午,越城区人大组织召开宣传贯彻《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座谈会,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和内容,推动条例的贯彻和实施。

仓桥直街。

理念升级:

既重保护,也重利用

绍兴古城保护,一直行进在路上。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名列其中。从那时起,绍兴走出了独具特色的保护利用路子,被业界誉为“绍兴模式”。

2001年,绍兴古城保护首次有了规划。当年,绍兴单独编制了《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这在绍兴历史上是第一次。10年后,《规划》又进行了新一轮修编,加大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力度,还加大了对文保单位、文物古迹等的保护力度。

《条例》颁布,绍兴古城保护首次有了法规。这部地方法规共有7章48条,首要的亮点在于《条例》的名称。“国内很多城市都有《古城保护条例》,但绍兴的《条例》有‘利用’两字。”越城区人大有关负责人说,这是绍兴古城保护理念上的升级,古城既注重有效保护,也要注重合理利用,所以才叫《古城保护利用条例》。

绍兴古城历经2500余年城址未变,这里老祖宗留下的“宝贝”密集。保护范围,《条例》明确为越城区环城河外侧河沿以内的区域,面积约8.32平方公里。保护的对象,《条例》囊括得更加全面。今后,不仅文物、文化遗产、历史街区等要保护起来,府山、塔山、蕺山等山体及环城河、府河、投醪河等河道也纳入了保护范围,古城格局和风貌也要进行保护,诸如街巷体系、传统建筑外形、空间布局和色彩,也纳入了保护的范围。

“保护和利用应该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人气的保护,是不能长久的。”越城区人大有关负责人说,《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要有序推进古城功能有机更新,推动古城文化、商贸、旅游发展。《条例》第37条还列出了在古城保护范围内受鼓励的活动,包含文创产业、传统戏曲表演、特色旅游及民宿等经营活动。

书圣故里。

力量升级:

部门合力,守护古城

绍兴古城历史悠久,风貌独特,是一座活着的古城,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精心守护。

提起古城保护,首先绕不开的还是规划。今年5月,我市已着手编制《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总体城市规划》。“这份规划,通过对古城的认知和发展轨迹的分析,把古城定位为‘世界级的文化之城’,规划了以文旅文创为主要业态的年轻人集聚地,古味盎然、生活便利的宜居社区。”越城区规划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

古城台门具有保护利用的价值,部分还属于文保单位。目前,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摸清了古城台门内直管公房情况。经调查,越城区直管公房涉及台门207处,总计1257户,其中有名目的台门27处,涉及文保点共11处。“在条例的基础上,住建部门将配合做好台门的文保认定、修缮恢复、保护利用等工作。”越城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实施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将成为保护绍兴古城的有力武器。自去年9月份以来,越城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一年多,就侵占古运河河道、古桥保护等向行政机关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将组织开展针对绍兴古城保护的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文物保护、侵占污染河道等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绍兴古城。

在普法宣传上,越城区司法局更是创新宣传手段,制作了抖音小视频,以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条例》实施后将给市民带来哪些变化,并进行了广泛的传播。


作者:记者 王旭东 文 何雯 摄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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