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裁员率低于2017年绍兴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25%的企业,有稳岗补贴。记者从上虞区人社局获悉,目前,经前期申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已经进入公示,届时,这803家企业将获得近806万元的补贴。
“补贴虽然不多,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心、企业发展稳定情况。”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稳定岗位补贴,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从2015年开始,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金额为该企业及其职工在申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最终金额以地税规费科核实为准)。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
对于错过今年申报的企业,相关部门表示,可以核对下述条件进行自我核查,并在明年6至8月继续申报。这些条件包括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缴记录;2.申报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绍兴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计算方法为:企业年末职工人数与年初职工人数之差占企业年初职工人数的比重)。当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
接下来,区人社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知,帮助企业用好政策,促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有效落实,更好发挥稳岗补贴助推企业发展、稳定职工队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