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省“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今天起,我市将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据悉,此次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2项;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等84项。
此前,我市已出台《绍兴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国家级开发区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清理规范98项行政许可事项,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证照分离”改革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照分离”改革的全面推广,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让更多的办证企业在改革中获得实惠。与此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明确审批与监管的职责分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