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会议。
A“东方之花”绽放新颜
如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矛盾化解“防护墙”和“稳压器”的作用?上虞区以开展浙江省“人民调解标准化”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扎实推进人民调解“一镇一品”创建活动,“东方之花”绽放新颜。
据统计,2017年以来,上虞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11起,成功调处12961起,成功率为98.86%,涉及人员27254人,金额63001.18万元,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上虞区通过织密网络,分类调解“有专攻”。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区、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配优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694个,人民调解员1992名。扎实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全区共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商业纠纷等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建立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室23个,分门别类化解各个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今年还深化“访调对接”机制,建立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局工作室和21个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推进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绍兴市有关部门领导考核驿亭镇二都村“三治融合”阵地。
创新举措,“一镇一品”助化解。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每个乡镇街道培育各自的调解品牌。探索推进“互联网+调解”“以新调新”“乡贤调解”“110联动联调”“网格调解团”“拆迁帮帮团”等一系列本土化的调解品牌建设,实现镇镇都有自己的调解品牌,比较知名的有丰惠镇的“乡贤调解”品牌、盖北镇的“以新调新”品牌、百官街道“老顾调解室”、长塘镇“樊新放调解团”等。像盖北镇在规模企业、新居民聚集的村建立了100余家新居民调解工作室,开展“乡音调解”,今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538起,成功调解533起,成功率达99%。
依托项目,齐心协力“做省标”。以浙江省“人民调解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着手制订系列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制订上虞区人民调解服务系列标准,计划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标准规范50余项,力争在明年4月通过省标准化验收,全面推动上虞区人民调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同时,高标准起草《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初稿),共制定了90项标准,包括通用基础标准27项、服务保障标准15项、服务提供标准48项,其中采用国家标准30项、行业标准2项,并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发布。
上虞区盖北镇新居民调解员回访当事人。
B“三治融合”促进乡村治理
在上虞曹娥街道外五甲村,有一个“一呼百应”微信议事群远近闻名。
外五甲村党支部书记倪佰芳说,这个微信群是3年前乡贤章先生创建的,初衷是联络感情,群成员只限于村中章姓“18老堂”内。如今,由于这个群知名度越来越高,入群成员已达165人,平均每户人家有一位代表在群里。
建群以来,除了邻里纠纷的调解劝慰,水电维修的互帮互助,村道河岸的环境监督,村里也习惯把许多公共事务拿到群里说。村民也在全程参与村庄规划、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实实在在获得了“当家人”的权利。
上虞区司法局负责人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这个微信群在一次次自治实践中,村民们的主人翁意识越来越强,参与村务管理中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真正实现了“村事民议,村事民治”。
近年来,上虞区因地制宜,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通过“三治融合”促进乡村治理。
注重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力”。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依法修订并公示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充分利用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队伍作用,调解矛盾纠纷,监督重大工程,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不断发挥乡贤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红白理事会、志愿者、网格员队伍等村级自治组织作用,影响带动村民关注村情、参与公益、履行社会职责,形成良好的自治氛围。
注重发挥“法治”核心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硬实力”。通过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三治融合”法治基础。目前全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面已达100%,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个、省级9个、市级107个;已建成法治长廊10条、法治公园12个、法治广场6个、法治文化墙20处。如驿亭镇二都村的法治长廊、东关街道凌江村的法治墙绘、章镇镇笕桥村的法治公园、汤浦镇鹤湖村的法治广场、陈溪乡虹溪村的法治游步道等。
注重“德治”引领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软实力”。树立“崇德尚法”新理念,借力乡村优良传统,大力弘扬道德文化。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主流价值、普及科学知识、丰富文体活动”的功能作用,丰富文化礼堂法治、德治元素,发现和挖掘身边的道德故事、法治案例等植入文化礼堂,积极利用文化礼堂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巡演等活动。今年以来,已通过文化礼堂开展各类活动250余场,群众自导、自演文艺节目400余场,使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不断提升文化素养、道德水准和法治观念。
上虞“三治融合”示范村——祝温村。
C建立“N+社区矫正”新模式
“律师+社区矫正”“公益+社区矫正”“网格+社区矫正”“团委+社区矫正”……年初以来,上虞区司法局与上虞区“点亮一盏灯”爱心服务社等联手,借助社会化力量,推行“N+社区矫正”新模式,成了一大亮点。
“律师+社区矫正”。和律师联手,确立“一月一讲”授课形式,讲堂授课,学法修心。法治课堂以“端正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制度的错误认识,明确严重违反监督管理制度及再犯罪的法律后果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必须远离涉黑涉恶、涉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为切入点,充实社区矫正政策法规、婚姻法、反家暴法、劳动法、民间借贷、新型诈骗防范等授课内容。
目前,上虞区司法局与全区14家律师事务所和区律师协会对接,签订合作协议,精选28名专业的优秀律师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修心教育。
“点亮一盏灯”助力社区矫正工作。
“公益+社区矫正”。与上虞区“点亮一盏灯”爱心服务社签约合作,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爱心服务社志愿者队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8小时公益劳动难落实的问题。通过爱心、善举、助力等活动形式,引导社区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截至目前,“点亮一盏灯”公益组织已走访困难社区服刑人员30余次,发起公益捐款万余元,让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感受到来自社会的爱心和关怀。
“网格+社区矫正”。在百官街道开展全科网格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通过社区服刑人员名单录入、专人对接“四个平台”、社工分片联系网格、网格员微信塔群汇报工作等形式,完成信息上传下达及下情上报,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同时出台《百官街道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网格管理工作考评。
截至目前,网格员累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百余人次,有力地提升社区矫正走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社会化水平。
“团委+社区矫正”。与团区委合作,出台《建立35周岁以下青年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对青少年人员的各类政策支持,加大对全区35周岁以下青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建立社区矫正平安志愿者与青年社区服刑人员“一对一”帮教机制,每月开展走访活动。截至目前,团区委为青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就学、就业提供了各类政策帮扶,参与青年社区服刑人员帮教400余人次。
上虞普法志愿者走进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宣传金融风险防范法律知识。
D“惠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
上虞区秉持“惠企便民”的服务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构筑高品质营商环境,提升全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一方面坚持目标导向,拓宽法治宣传广度。围绕目标主体,联通线上传播和线下教育,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电视、微信等载体,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市场内部,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走访企业500余家,精准分析市场主体最关切的问题和最薄弱的环节,编印“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海报5000余份,开展“宪法进村入市场”“宪法进商铺”活动100余场次,切实帮助企业运用法治手段完善企业管理。联合舜杰律师事务所为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150多家企业开展《合同风险防范》讲座,让法治元素真正融入企业日常工作。
另一方面坚持需求导向,探索法律服务深度。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倍增计划,培养青年律师30人,新增企业法律顾问单位42家,扩大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覆盖面。针对企业融资、并购重组的难题,开展公证服务企业融资专项行动,办理服务金融公证21418件,与法院衔接,办理司法辅助事务2253件。
关注小微企业,建立企业“e服务微信群”,提供免费在线咨询服务,开展帮扶150场次,惠及企业800余家,不断探索法律服务的深度。
上虞区还坚持效果导向,加强风险防范力度。推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在区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舜杰律师事务所共建立3个律师调解工作室,严格选派执业时间长、口碑好的优秀律师坐镇,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调解、咨询服务。完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目前共建立9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涉及劳动、消费、商业等领域,加大风险防范打击力度,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东关街道普法志愿者开展“宪法入户”宣传活动。工作人员走进沿街商铺向商户发放新修正的《宪法》宣传折页,向商户讲解宪法修正案。
(图片由上虞区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