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明确了绍兴古城的范围为越城区环城河外侧河沿以内的区域,这也赋予了越城区在古城保护利用中的重要职责。
“离《条例》正式实施还有两个月时间,我们需要做的是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绍兴古城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说。10月1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会同区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会,决定在11、12两个月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专题培训、系统学习、广泛宣传,实现《条例》“人人懂、人人谈、人人守”。
全员学习人人懂
《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明确了绍兴古城保护的对象、规划要求、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等,其针对绍兴古城特点特色、保护利用现实需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古城整体、物态、活化保护利用思路,依法界定与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间的关系,总结提炼了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素和实践经验、教训。
“《条例》的内容很多,大家不仅需要认真学,更要将古城保护的意识融入到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区将从上到下全员学习《条例》,如今已经印制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文本2300本,在向区、镇(街)两级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和重点社区发放。
据悉,在11月中下旬,越城区将召开学习宣传贯彻《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座谈会,安排区级部门、重点街道、区人大常委会等的代表,进行汇报交流学习,同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帮助各级干部加快学习与理解。其中,作为主要执法部门之一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通过组织考试的形式,加深执法人员对《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的理解,为之后的具体执法工作夯实基础。
广泛宣传人人知
绍兴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建城史的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古城的保护不仅是文物古迹的保护,更是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宣传必不可少,《条例》把每年的7月15日定为绍兴古城保护日。通过科学有效的传播宣传,加快古城内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深入挖掘古城旅游资源,实现古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助力破解历史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间的矛盾。
“11月中旬,我们将在城市广场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向市民开展《条例》的解读宣传。”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上不是只有古城规划、保护措施这些条目,更有许多需要群众共同参与、遵守的内容,如山体保护、水系保护、传统民居的保护等等。活动现场将有20多块宣传展板供群众阅读、学习、拍摄,并发放宣传手册,更有部门及街道的工作人员与律师在现场接受咨询,解答疑问,普及法律知识。
目前,越城区府山、蕺山、北海与塔山4个街道,已成为古城保护重点对象。从11月开始,区文广局将创作和组织一批古城保护原创节目,在古城内进行专场巡回演出,与街道“古城保护进台门”、“挨家挨户送知识”等活动形成合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专项管理人人守
为了实现古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11、12月期间,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条例》为统领,牵头开展古城内城市管理大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加强古城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11月,越城区将针对古城内环境卫生、河道保洁、控违拆违、园林绿化、六小行业这五个方面进行管理提升。开展堆积物专项整治,加强古城内日常保洁力度,实现古城沿河沿街堆积物清理100%,对商铺广告牌进行规范,全面清刷“牛皮癣”,禁止随意晾晒等,解决影响市容秩序的问题,使古城城市管理及市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12月,越城区将对府山、蕺山、北海与塔山4个重点街道的重点区域进行网格化管理,每天7时~21时实施定点定员不间断巡逻,并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实时监控抓拍的功能,对违反《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的行为进行劝导和阻止,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帮助居民养成良好习惯,全力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