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治水办(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 方林苗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创新。绍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环境管理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立“长治、治本”思想,于2012年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2017年在全国率先推行“湖长制”,精准落实“一河(湖)一策”,河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今年8月,我市在贯彻上级要求和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又编制发布了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为高水平推进水环境管理保护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我们将以此为抓手,全力打造绍兴治水升级版。
到2022年,我们有三个目标:一是水质全提升。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实现江江都是Ⅲ类水;建成美丽河湖50条(个),“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江南水乡风貌充分展现。二是防洪全达标。绍兴平原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曹娥江、浦阳江“两江”流域干堤、主要支堤按规划要求全面达标,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暴雨。三是长效全保障。全面构建河湖长制协同办公平台,建成河长湖制管理大数据中心,建成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体系并有序运行。
为此,我们将不断健全标准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机制化保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健全河湖长电子化巡河湖、投诉举报、信息公开、例会和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涉湖水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互联网+地理信息”技术,完善水质、取水口、排污口、污染源、河湖长牌等基础数据和河湖长电子化考核内容,构建河湖长制管理大数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