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下午召开的上虞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明年1月1日起,原先由人力社保部门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此前,上虞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5项社保费已由税务部门征收,目前仅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将这两项社保费的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以及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有利于逐步建立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征缴体制。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涉及面、覆盖面广,政策性、业务性强,关系到部门之间的职能调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据了解,至8月底上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7.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43.8万人。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上虞区将贯彻“按时接收、平移征管、提质增效、逐步规范”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明确时间节点,统筹考虑安排,完善征收管理,稳妥有序推进职责划转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1月1日起,实现社保费和先行划转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后,我们将着力优化缴费服务,通过统一服务标准,整合税费缴纳流程,拓展‘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避免缴费多头跑、往返跑,确保职责划转后服务水平只升不降。”上虞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