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多年城址未变的绍兴,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内水网密布,河湖众多。全市共有河道6759条,总长10887公里,总水域面积达64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76%,其中,中心城市规划区水域面积占14.7%。这个比例,居全省第一。
绍兴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治水史。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而“河长制”,就是贯穿我市治水工作的一条主线。
从2014年起,在以污水治理为重点的“五水共治”中,绍兴探索实践“河长制”管理,并不断深化完善,形成许多好的做法、经验,成为其他城市争相借鉴的样本。
从区域试点到全市覆盖
全国县乡河(湖)长培训研讨班(第三期)在绍兴举行
作为全国“河长制”管理的发源地之一,早在“五水共治”战役正式打响之前,绍兴就已出现了这种包干性质的河道管理模式雏形。
2012年10月,在小范围试点基础上,市政府出台《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市区二环以内的49条主要河道采取“河长制”管理模式,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形成管理模式,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年,“河长制”管理模式升级——35条市区主要河道,由35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在市领导的带头示范下,基层河长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包干治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当年下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决策部署,绍兴市成立了水城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管理工作由此扩面——从市区河道延伸到全市各地所有河道。
在2014年正式启动的“五水共治”工作中,我市坚持把落实好“河长制”作为推进长效治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在全市建立了涉及每条河道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共设河长5462名,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同时,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如规定巡河频率,要求市级河长不少于每月一次,县级河长不少于半月一次,镇级河长不少于每周一次,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两次;实施精准化治理,镇级以上河道全部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按照水质功能要求,通过截污、清淤、整治等综合措施,突出源头治理;进行标准化公示,对每一位河长管理的河道都竖立河长公示牌,上面不仅公示河道名称、长度等信息,还标注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作为镇级河长,首先就是一周一次巡河,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其次是督促村级河长落实责任,协调解决面上的问题。”担任瓜渚湖直江安昌段河长的柯桥区安昌街道主任徐锐这样介绍自己的“河长职责”。
从一条河道到整个流域
河长制管理制度
跟所有机制一样,“河长制”管理也有一个制度逐步细化、深化的过程。而每一次的“自我完善”背后,是这座江南水城坚持把治水作为一号工程,“重构产业、重建水城”的雄心和决心。
2016年8月,我市在省内外率先启用“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全市5000多名河长实现了“电子化巡河”。
“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用于手机端的“河长APP”以及用于PC端的“绍兴河长通”,前者可以实现巡河过程的自动记录和问题发现的上传交办,后者可以对河长巡河相关情况进行实时管理与统计,因其智能化和便捷性而被广大河长戏称为“巡河神器”。“这一系统一方面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督促我们进一步履行好‘管、治、保’职责。”西小路河河长、北海街道西小路社区主任诸妙茵说。
更大的变化,则在于市级河长“包干”对象的调整。
2016年10月,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以“以身作则、综合治理和保持相对稳定”为原则,全市按照治理难易程度排定市级河道,由市主要领导和常委领导领衔担任治理管护难度最大河道的市级河长;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依次担任其他河道的市级河长;市政协领导担任全市“两路两侧”可视范围及主要景区周边河道的市级河长。
同时,市级河长的管理模式也有变化,将原来一位市领导任一条河道市级河长,调整为一位市领导任一个片区或一个流域的市级河长,对市级河长管理河道按流域和片区进行了重新划分,由原先的35条市级河道调整为27个流域(片区)74条河道,创新设立鉴湖上游和古城及下游河道“总河长”。
“之所以这样调整,是因为绍兴河道基本都是互相连通的,区域化、流域化配置更加合理。更重要的,由市领导担任治理任务最重片区的河长,更加能体现领导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治水力度加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治水办(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方林苗告诉记者。
2017年6月,太湖流域管理局主办的太湖流域片第二次“河长制”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绍兴“河长制”工作受到各级关注和肯定。
从“河长制”到“湖长制”
太湖流域片区第二次河长制会议现场
继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河长制后,今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在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
值得自豪的是,在中央出台这一战略决策半年之前,绍兴又一次“先行一步”,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湖长制全覆盖。
2017年7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全市24个湖泊(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557座水库(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13座)、2801座山塘全面实行“湖长制”管理,打造“河长制”升级版。32位市领导按照治理难易程度分别认领一个重点湖(库)的湖长,县、乡、村级湖长同步配套,全市共设立各级湖长3799名,实现湖(库)长制全覆盖。
出台《绍兴市河(湖)长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建立河(湖)长日常巡河、信息公开、例会和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五大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两级治水办(河长办)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湖长制”工作,把“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的督察考核内容。
创新的思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去年,水利部简报专题刊登我市深化“河长制”推行“湖长制”相关做法。12月5日,全国“关爱山川河流、保护城市水体”志愿服务暨公益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绍举行,我市在仪式上发布了全国首张湖长地图,引发了中央、省级媒体关注并作专题报道。
“‘河长制’主要以河道管理为主,并没有将湖泊和水库纳入其中。在‘河长制’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是为了保护好湖(库)滞洪、调蓄、净化、水生态修复等功能,同时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方林苗说,接下来,将根据中央、省委相关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牢固确立长治、治本的思想,坚持把“河湖长制”作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实现“生态绍兴、品质绍兴”的关键之举,“通过强化水质考核、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督查问责等,不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的典范城市。”
绍兴河湖长制大事记
●2012年10月,在试点基础上,市政府出台《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市区二环以内的49条主要河道采取“河长制”管理模式,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
●2013年,管理模式升级,其中的35条市区河道由35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在市领导的带头示范下,基层河长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包干治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2013年,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决策部署,绍兴市成立水城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管理工作由此扩面——从市区河道延伸到全市各地所有河道,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2016年8月1日,我市正式启用“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全市5000多名各级河长实现了电子化巡河。
●2017年3月,下发《关于在全市小微水体设立河长的通知》,共设立各类小微水体塘长、池长、溇长、库长1920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组织体系。
●2017年4月,市、县两级均成立“河长制”办公室,与“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落实本地区的“河长制”工作。
●2017年5月,市河长办编制出台了《绍兴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绍兴市各级河长除了巡河、协调等工作,今后还将承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6大方面相关任务。
●2017年6月,水利部太湖流域片“河长制”工作交流会议在绍召开,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7年7月,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市3300多个湖(库)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32位市领导按照治理难易程度分别认领一个重点湖(库)的湖长,县、乡、村级湖长同步配套,全市共设立各级湖长3799名,实现湖(库)长制全覆盖。
●2017年12月5日,由水利部文明办、水利部河长办等主办的“关爱山川河流·保护城市水体”志愿服务暨公益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绍举行,我市发布了全国首张“湖长地图”。
●2018年5月,制定出台《绍兴市河(湖)长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建立河(湖)长日常巡河、信息公开、例会和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五大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两级治水办(河长办)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湖长制”工作,把“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的督察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