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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据迷恋”该好好反思了
2018年09月17日 09:31:0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近日,越城区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数据窃取案,阻止了30亿条公民信息泄漏。但拔出萝卜带出泥,此案也暴露出自媒体不光彩的一面:阅读点赞可以注水,粉丝量可以虚高,内容可能是捏造,“原创”可能是抄袭,连“网红”“大V”也可能子虚乌有。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除了基于云数据及精准分析带来的各种便捷之外,人们也在过量资讯中感到迷茫,被海量资讯喂得判断力日益匮乏。但无论是基于流量经济的概念也好,蹭上口碑营销的热度也罢,越来越多的人陷入一种“数据迷恋”的状态,此次越城区警方所侦破的数据窃取案所曝出来的虚假面,无异于一支清醒剂。

一些公众号留恋于点赞数、阅读量,在一个个虚假的“10万+”中沉迷不可自拔,而无视抄袭来的“原创”、注水的点赞以及买来的一大堆“僵尸粉”。究其动因,无非是想利用自媒体的流量赚取一些经济利益而已。但真正要把自媒体不断做大做强持续做下去,最终还是要靠敏锐的眼光、独到的文字、厚重的思想以及精耕的决心。

公众有从众心理,往往在大多数人意见或者所谓意见领袖面前丧失应有的判断力。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商家与炒作出来的微博“大V”号、雇佣的水军进行勾结,妄图以此构建虚假认知与导向,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虽然带来短期、表面的人气,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商家最终还是要用产品和服务来说话,让真正的消费者来衡量,用扎实的口碑去传播,而绝不应当依托于购买的粉丝、虚假的水军以及炒作出来的“大V”。

法律具有导向作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对网络虚假宣传、有组织刷单等行为进行严厉惩治,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8月31日通过的电子商务法也强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运营商也清楚知道类似于刷量、抄袭等方式,最终只会让投机者受益,使真正优秀的公众号价值难以凸显,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不利于微信公众号生态圈健康发展,最终会伤及到平台自身。正因为此,他们鼓励并保护原创,通过分析用户行为打击刷量,对“洗稿”这种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将视情况予以惩戒乃至封号。

作为受众和消费者,我们也需要走出资讯喂养的被动态,少一些“数据迷恋”,多一些客观判断,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数据迷局中保持一份理性,才能吹尽狂沙始到金;而经营者也需少一些“数据迷恋”,多一些工匠精神,少一些浮夸,多一些实诚,相信消费者的眼光是雪亮的,而市场最终会有公正的判断。


作者:黄 磊 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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