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居住证,以后买车票、住宿更方便了。我也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了,想好好体会一把网络购物、扫码付款的便利。”9月1日上午9点,上虞首个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龙先生兴奋地说。
9月1日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政策实施的第一天。一大早,龙先生就赶到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大厅一楼申请办理。2007年,龙先生来到上虞发展。因工作需要,他需要经常出差,但使用台胞证,搭乘飞机、高铁出行很不方便,有时出差住宿也会碰到难题。特别是网上订火车票很难,即使订到票,也无法在自动取票机取票。有了居住证,今后能省去排长队取票的麻烦,住酒店也更加便利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携带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这项便民化的举措,为在虞的港澳台同胞提供了很多方便。在上虞创业多年的台商彭先生说,有了居住证,最大的便利就是无需重复办理银行卡了。“以往,台胞证五年有效期一过,新的台胞证证件号码跟原先不一样,我就得跑各个银行,重新办理银行卡。新的居住证具有固定的公民身份号码,今后再也没有这方面顾虑了。”彭先生表示。
据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负责人介绍,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户政窗口将秉承“最多跑一次”理念,服务好前来办证的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