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柯桥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对股权的转让、继承、赠与、有偿退出等多种交易流转办法做出规定,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股权管理规范化,是柯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柯桥区330个集体经济合作社全面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将股权量化到个人。同年,柯桥区出台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担保管理办法”,让“看不见”的股权,变成“看得见”的资金。
今年,柯桥区又结合实际,发布了更为系统、全面的股权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股权除了能质押担保外,还能转让、继承、赠与、有偿退出。其中,有偿退出,是一种全新的股权交易办法,也叫股权回购。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申请股权有偿退出。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股权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且年回购额不能超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总股数的5%。
柯桥区的股权管理,原先是一本“糊涂账”,股份经济合作社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操作,无序无章。新办法出台后,对每一种交易流转方式,都作了统一规范。柯桥街道立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杨老虎告诉记者,参照这个办法,哪些事能做,哪些事受限,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