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经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评估组评估反馈,上虞区获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称号。
8月23日至24日,浙江省督导评估组来虞督导评估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专家分别对区广播电视总台、区旅游局、区便民中心、市民大道、金近小学等地进行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指导,并通过汇报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互动交流等方式,检查了解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多方面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指正并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督导组对上虞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上虞全区重视、队伍精良、方法创新、制度完善,已初步取得了成效。督查组希望上虞进一步提高认识,拉高标杆,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推进,并进一步查漏补缺,真正做到语言文字规范全覆盖。
近年来,上虞区高度重视语言文字事业,坚持政府主导、依法落实、部门联动、以创促建、以城带乡的工作机制,紧紧依托城市评估、推普周宣传、普通话普及、示范校和达标乡镇创建等抓手,有效提升城市语言文字综合管理和普及应用水平,助力品质上虞建设。
此次上虞区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称号是更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新起点。下一步,上虞区将及时总结,进一步开展研究,做好政府主导、机构保障、职责履行,以全新的面貌迎接9月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