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军从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领到了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凭此证明,公司当天获得上虞农商银行23万元的抵押贷款。据悉,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为了解决农村大量闲置农房问题,去年上虞区在绍兴市率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推出闲置农房激活三年行动计划。而要让农村闲置农房真正活起来,关键还需要解决权属问题。上虞区经省、市同意,创新推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有效期最长20年,而且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以解决承租人在房屋装修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
6月初,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租下丁宅乡芋艿湾村3幢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有效期为20年。目前装修后成为民宿,开张进入倒计时。6月20日,上虞区国土分局颁发了全国首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该公司成了“吃螃蟹”者,获得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
不过,凭这本证书仍不能直接获得银行贷款。为此,上虞区国土分局再次出面,向“大通”颁发了这张登记证明,完成抵押贷款最后一道手续。
“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登记,可以有效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上虞区国土分局负责人称,上虞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方式办理融资,解决了农房抵押难、交易难以及租赁权可流转等问题,有助于农民增收、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