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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罚单先备案
2018年08月17日 10:52:19
来源:上虞日报

如今,很多市民习惯在手机上处理罚单,分数不够扣了就花钱买分。而从9月1日起,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罚单要先备案了。

8月15日上午,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互联网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公布了多达19项的便民举措。

遏制买分卖分行为

网上处理罚单有变化

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也就是说,车主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但是处理有一个前提条件,需要先备案绑定。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坚决遏制买分卖分行为的通知》,9月1日后,全国范围通过非窗口途径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记分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需进行备案,即驾驶人与机动车进行绑定。通过窗口进行处理的,无需备案。

备案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去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备案。驾驶人到窗口现场办理备案,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并填写申请表,再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二是在“交管12123”APP上自助完成,驾驶人可以选择“扫描机动车二维码”或“短信验证码”两种方式备案。

公安交警部门规定,备案人须是绍兴本地“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sxg.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 1名驾驶人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1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名(包括3名)车主以外驾驶人绑定。机动车车主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查询本人名下机动车备案情况。驾驶人需要解除备案关系的,可通过手机APP直接解除。

此外,用户如需变更手机号,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的信息申诉功能,进行网上“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的,发送短信验证码至用户新手机上,短信验证通过的,完成手机号码变更。对于“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按照原有流程提交相关影像资料,由网办中心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启动“放管服”改革

多项业务一证通办

从9月1日起,全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9项交管业务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在申请材料上,下月开始可以实现“四个减免”,即身份证明免复印,纸质申请表格免填写(由窗口工作人员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采集录入信息制作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医院体检证明免提交。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逐步取消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等凭证的提交。

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带哪些证明文件一直是许多车主头疼的问题。从下月开始,一些简单的业务可以一证通办,带一张身份证就够了。其中,在车管所,26项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证即办,14项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车驾管相关证件即可办理,14项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非政府部门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一些个性化服务也将实现自助快办。各地交警大队及中队将增设车驾业务自助服务终端及交通违法处理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本人驾驶证及车辆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变更、交通违法处理及费用缴纳等自助服务,在全市所有车管所增设自助照相机,减少窗口排队等候,方便群众业务办理。


作者:记者 章海宁 通讯员 倪才远 编辑:钱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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