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柯桥区柯桥街道大渡、福东、福年三个社区分别成立了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环物委),这是绍兴市首批环物委试点社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都是环物委的监督对象,若有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将被约谈并责令整改。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近年来,小区物业管理纠纷时有发生,不少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三方关系紧张。为化解这些纠纷,柯桥街道试点成立环物委,以实现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过去业委会与物业企业不作为,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导致一些小区在成立业委会或业委会换届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纠纷。而现在,环物委需承担起协调、监督两大责任,促进各方力量依法、有序、理性地参与物业管理事务,避免各种内耗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局面。需重视的是,环物委的管理,一定要有独立性、专业性、协调性,否则,其主要职责很容易受到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