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4人,赔不起,不想坐牢,请帮帮我”,因为一起车祸,四川省中江县一个车主在“轻松筹”上发起了众筹,希望大家筹款,解决为死者垫付的丧葬费。此事引起很多人关注,不少人认为“责任没有认定,坚决不能给钱”。轻松筹平台随后关闭了筹款链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当事人表示,“现在想起来确实不太合适”。
公益众筹能帮助到陷入困境中的人。这起“众筹丧葬费”,虽然并不符合捐助的传统定义,但即使这样,短短时间内,依然筹资23900多元。
付出爱心的人永远不应该被指责,哪怕其爱心遭到了利用。但还是应该探讨,爱心用到哪里才更有价值。
不是所有的困难都应该向社会求助,也不是所有的求助都应该得到帮助。这里,就存在爱心求助的道德认定问题。曾经有人表示,要帮助应该帮助的人,帮助值得帮助的人。其潜台词并不是对当事人进行狭隘意义上的道德认定,也不是根据个人价值观的喜好把一些弱者排斥在外,而是针对一些人回避自身责任、一味向社会伸手的现象发出的提醒。如此前媒体曾经报道的,当孩子生病时,父母明明还有能力,甚至很有能力,却在贩卖同情,通过讲故事向社会伸手。“众筹丧葬费”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可有一个前提,当事人确实承担了责任,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哪有出错不承担代价的?放任这样的想法,不利于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导向。
“众筹丧葬费”缺一个道德认定。《慈善法》更多支持的是大公益、大慈善,如传统的扶贫济困、助学助医等等,因为这些救助行为,完全符合公众的道德认定。所以,对不属于公益求助和慈善求助的内容,公益平台有必要进行必要的把关与审核,不能让这些求助行为来挤占甚至透支社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