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今年起,三年内在区级层面统筹安排5.5亿元专项资金,促进我区全域旅游发展。其中,上虞区财政每年安排固定资金3000万元和浮动资金2000万元,文旅集团每年筹资1亿元,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三年内安排资金1亿元。
据上虞区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三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大花园、大景区”建设目标,着力推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三年内,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将投入1亿元,用于梁湖街道潘家陡新村打造休闲旅游特色村;各奖补1000万元,用于岭南乡创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陈溪乡创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长塘镇桃花源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投入1亿元,建设、修葺城乡古道、绿道、游步道、骑行道;奖补3000万元,用于大通农场、盖北葡萄花卉、上浦东山湖、永和等田园综合体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
鼓励发展民宿经济,按照上虞区级民宿建设标准,被评定为区级白金宿、金宿、银宿的,每间客房分别一次补助6000元、4000元和2000元;被评定为特色庭院的民宿庭院,按2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民宿,对经申报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8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成本和租赁费用)的中高端民宿综合体项目,或整体(片)开发历史文化村落、旅游特色村、旅游资源重点村集聚发展中高端民宿群的,待通过验收并正常经营后,一次给予投资主体投资额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人才引进,扶持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对游客招徕、旅游宣传、升级创评等,实施不同程度的奖励,助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