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由上虞区曹娥街道外五甲村投资20多万元的老年人食堂正式开张。村里规定,凡85岁以上老人一日三餐免费吃,70岁至84岁老人每天仅需支付5元伙食费,60岁至69岁的人也可申请就餐,每天需支付10元伙食费。这个老年人餐厅运营4年多来,被称为“幸福餐厅”。(5月7日《绍兴晚报》)
读了这篇报道之后,笔者以为,这种以“亲情服务”为基调,以“快乐养老”为目标的助老模式,值得学习和借鉴。“幸福餐厅”之所以能运营这么久,而且颇受老年人欢迎,关键在于模式创新。它既有集体经济作支撑,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又有一支志愿者队伍和良好的经营管理体系。
“民以食为天”,吃得好不好、营养够不够对于老年人延年益寿尤为重要。“幸福餐厅”在“有人做饭”和“省钱做饭”这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因用餐规定具体,经营有方,最终打消了大家“这等好事会不会长久”的顾虑。当然,任何探索创新都不会一帆风顺,其中也会有波折起伏,一些地方的“老年人饭桌”就曾出现过“叫好叫座却叫穷”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它既要把服务老人、不图厚利的公益属性放在首位,又要充分对接完全由市场配置的资源——米面肉鱼菜油盐都得随行就市,否则就是“无米之炊”。
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老龄化程度已达17.3%,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任重道远。眼下,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日显凸出。子女不在身边或在外工作,一日三餐均由老年人置办,困难不少。从各地实践情况看,依托村、社区成立老年人食堂是破解当前日益沉重的养老压力、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更是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曹娥街道外五甲村的“幸福餐厅”突出了农村发展治理共治共建共享理念,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按照“集体补贴一点,多种渠道筹集一点,个人自掏一点”的原则,目的是建立一个家庭养老和社会助老体系,推行以家庭养老为基础,农村服务为依托,解决辖区60岁以上老人居家养老的问题,满足群众的需求。当然,我们应明白,现代共同服务与救济的能力、效率和覆盖面等,想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随着国家实力和集体事业的提升,期待各方力量能够更多地关注老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