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发《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98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5月8日《绍兴日报》)
“证照分离”代表着深化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的方向,有助于推动“放管服”改革具体落实。不仅如此,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提速之举,它还蕴含着降低市场运行行政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便利营商环境的改革红利,值得期许。
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注册资本登记认缴等制度的实施,商事主体获取营业执照难度越来越低。然而,营业执照的“准入”条件降低了,经营许可证的“准营”问题却未解决,这就形成了激发市场活性的阻点。比如有一些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并无必要,一些经营只需审批即可却不得不审批核准,种种情形导致企业经营行政成本高,忙于申请审批,而职能部门则忙于“撒胡椒面”式审核审批,无法实现精细化管理,难以保证事中事后监督。
“证照分离”的目的就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推动市场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做到负面清单式管理,即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推动政府权力收缩,将政府精力集中到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等重大事情的事中事后监督上去,实现“宽进严管”。
本次列入改革试点的98项行政审批事项,将通过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5类改革审批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生产许可证办理难度。市场主体激活了,事中事后监管更严了,必然会向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给民众释放出更多的红利。
比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由审批改为备案制,这就降低了开办难度,缩短了办理时间,减少运营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更有利于服务民众。但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由原来的“资质监管”,走向“行为监管”,由原来的一审了之,变成强化对食品经营行为的管理,给这些店主悬起食品安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同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转变为告知承诺制,企业只要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门槛降低意味着有更多的主体可以给民众放映更多更好的电影,但事中事后的监管则会对经营者的版权意识、安全意识等提出更高要求,一旦违背则意味着相应的处罚将随之而来。
可见,“证照分离”推动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营造了便利环境,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企业产品及服务质量。这项改革的深入,以及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推动的智慧监管的实现,必然释放出更多的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