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市民打进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在越城区解放南路南峰酒店门口,公共停车位被酒店安装地锁占为己有。晚报报道后,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中队当天就拆除了地锁。日前,市民陈先生再次致电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车位上又有了新的障碍物。(4月20日《绍兴晚报》5版)
私设地锁的现象已是非只一日,而相关部门对私占车位的地锁进行强行拆除的整治也可谓早已有之,但何以总是常查常有,有拆有建呢?这一方面反映了相关部门对这一违规现象的整治态度和力度,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私设地锁的普遍性与顽固性。
事实上,不只是在城市道路、小区内或公共停车位上有私设地锁现象,将地锁私设到盲道上使行人正常通行受阻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当前,很多城市都对此出台了治理办法。如《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私设地桩、地锁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若当事人不在场或拒不拆除,将进行强制代拆,并处以罚款。长春市政府去年10月20日也发布相关条令,对私自安装地锁的现象进行治理,规定逾期未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代履行拆除,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如此看来,对于在公共停车位上私设地锁的违规商家,除了对其地锁强行拆除,还应予以严厉处罚,而且要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对屡犯者应实施加倍处罚,罚到其心痛手软,自然再不敢滋生私设地锁的违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