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有一个以老年人为主的旅游团,去俄罗斯旅游,不料在首站莫斯科就有人病倒,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治疗,所幸无大碍,在以后的行程中这位老人有时只能借助轮椅活动。这个团的另一位老人回来后也病倒,好多天未能恢复健康,等等。
笔者要来了这个旅游团的行程计划,发现行程八天八晚,竟然有四个晚上的时间要在飞机或者火车上度过,其中最后一天白天安排活动,晚上坐飞机回国,抵达北京后还要转机,居然四十多个小时不让人好好睡上一觉,不要说老人,就是年轻人也未必吃得消。
在旅游多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自由行,旅行社不得不将老年人作为主攻对象,用低价来吸引他们。只要合乎法规,这种营销手段似乎也无可非议。然而,旅游在向旅游者提供愉悦的同时,毕竟也是一项拼体力拼精神的活动。旅游的这种两重性并非每一个参加旅游活动的人均了解,这就给旅行团体提出一个要求:在向人们尤其是老年人推销旅游产品时,必须向他们如实告知行程的风险,提醒他们紧凑的行程可能不适合体弱者,也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等等。据我了解,上述赴俄罗斯的旅游团在签订协议前就没有向老年人作过提醒,致使一些老年游客在并未注意到这次出国游的潜在风险时,就签下了协议。如此发生了旅程中送医院急救的悲剧。
当然,作为旅游的当事人,应该好好阅读有关旅游的行程计划,尤其要关注每天活动和休息的时间,掂量一下自己的体力和精神能否适应这样的旅游。对于老年人来说更要将休息、睡觉作为一项行程内容好好地琢磨,不能因为价格低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签名缴费,稀里糊涂地去长途跋涉,结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旅游能开扩眼界、愉悦心情、增加知识,富起来的中国人将旅游作为自己首选的文化活动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兴冲冲出游,病恹恹回来,这与旅游的初衷背道而驰了,那么这该怨谁呢?我以为,这责任应该由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来承担,而旅行社作为组织活动的主体方显然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们必须担当告知风险的义务,也必须了解每一个参加者基本的健康状况,发现患有潜在风险疾病的人有责任进行劝阻,不能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轻视甚至于放弃对游客进行必要的健康审查。防患于未然,不能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