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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小”亦维权叫好
2018年03月19日 09:06:56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前不久,笔者的一位朋友在某商场买了一块价值100多元的多功能智能手环手表。不想,用了不到一周,手表就出现了质量问题。朋友便赶到商场,找到服务员要求更换。不想商场服务员以该产品价格便宜为由,不予更换。朋友一气之下,便到消保委进行维权,结果商家自知理亏,马上同意更换了一部智能手表。笔者以为,朋友的这种“小”亦维权的做法值得点赞。

提到维权,在很多消费者看来,似乎只有大宗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才会找到商家要求维修或更换,而对那些价值几元、几十元、上百元的小商品,一旦发现质量出了问题,很多消费者往往就自认倒霉,既不找商家修理或更换,更不找有关部门进行维权。

其实,这种因“小”而懒得维权的做法,无形中助长了商家的“嚣张气焰”,一些商家往往摸准顾客的消费心理,在生产、经销一些价格便宜的小商品时,不太注重商品的质量,有的甚至对这些小商品既没有售后服务,也没有实行“三包”。加之,一些消费者往往因价“小”而懒得去与商家计较,也无形中助长了商家的不良生产销售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无论是大件商品,还是小件商品,在服务、质量等方面都应“一视同仁”,哪怕只是一两元钱的小商品,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商家也应该负责保修或退换,切不可因“小”而置之不理,反倒因“小”失大;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要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消费权益,一旦发现商品的质量出现问题,不管价格高低,都应向商家提出合理的要求,该保修的要保修,该更换的要更换,切不可因“小”而懒得去维权,从而助长一些商家的不良销售行为。


作者:叶金福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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