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临近清明节,有关公墓“扰民”的报道就不时见诸报端。近日,家住柯桥区柯岩街道河塔村村民沈先生向晚报投诉,村里的公墓扩建后,墓穴离其家已不到50米了。每天清晨都有送葬的人放鞭炮,鞭炮渣和纸屑等经常飞进家里,吵得人无法睡觉,小孩更不敢晚上独睡。对此,河塔村委会负责人的答复却是该公墓2001年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没有超过规划范围。(详见3月16日《绍兴晚报》)
我们不禁为沈先生的遭遇倒吸一口凉气——家,本来是温馨的港湾和安全的园地,但呆在这样的家里,还能找到安全感、幸福感吗?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每天遇到这样的窝心事,谁还能淡然处之?
这些年来,因为“刚性需求”旺盛,原有的公墓早已“人满为患”不堪重荷,公墓新建和扩建方兴未艾。与此同时,公墓的经济效益明显也是不争的事实,一个墓穴动辄数万元,对于一些城郊接合部的村落而言颇具诱惑力,适当新建和扩建公墓来充实集体经济的做法原本无可厚非,但凡事要有个“底线”,决不能“让死人跟活人争地”,更不能将公墓当成“摇钱树”,一味地扩建却不顾周边住户的感受,甚至侵害了他们基本的权益。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这意味着,公墓的选址是极其慎重的,距离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过近的公墓,理应被否决、被制止。
沈先生的房子建造已有30年,公墓是之后建的,且不说公墓当初选址就显得草率,但至少不能将错就错继续扩建公墓向村民住宅逼近。我们除了替沈先生鸣不平之外,还为有关方面的冷漠感到寒心,决不能因为17年前的一纸部门批文,就将群众的呼声置若罔闻;更不能拿批文当挡箭牌,将群众的合法权益抛至九霄云外。
公墓“扰民”的背后,说到底还是经济利益在“作祟”。只有斩断“为了赚钱不顾底线”的“黑手”,将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避免出现类似的“奇葩事”。因此,沈先生和有类似遭遇的市民除了采用合法的手段向媒体投诉、向政府部门反映外,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与侵权方对簿公堂,制止扰民行为,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公墓的审批部门和管理方,也应该多考虑周边住户的感受,多实地调查走访,多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如17年前的批文现在有无过时或不合时宜?墓穴距离住宅过近,能否用建筑物遮挡一下,避免鞭炮渣和纸屑飞溅?能否严格管理,制止在墓地燃放鞭炮和焚烧祭祀物品等行为?一句话,只要心中真心装着百姓,公墓“扰民”的事解决起来并非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