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诸暨市宏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原诸暨第一污水处理厂)内,工人们正在往生化池投加絮凝剂和助凝剂。“投放药剂后,可减少水中悬浮物,减轻深度处理工艺段的负荷,更好保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等指标达到Ⅳ类水排放水平。”公司负责人俞鹏飞说。
据了解,早在几年前,诸暨市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级别就已提升至一级A,达到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最高处理等级。但尽管如此,这种排放出来的废水依然属于劣Ⅴ类水,难以满足河湖水质剿劣要求。2017年3月份开始,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大力实施提标改造,目标是使排放出来的废水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
诸暨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副科长李文明告诉记者,评价地表水质的好坏涉及近20项指标,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是其中最主要的两大有机污染物参数。“一级A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在50毫克/升、5毫克/升以内,参照地表水水质标准,这连最末等的Ⅴ类水都排不上,而Ⅳ类水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在30毫克/升、1.5毫克/升以内。”
“去年3月以来,我们投入了700多万元开展技改。”俞鹏飞说,除了改进工艺,公司还将原来的罗茨鼓风机更换为效率更高、功率更大的空气悬浮风机,碳钢风管更换为不锈钢风管等,确保污水得到更深层次处理。截至去年10月底,诸暨8家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提标目标,走在了全省前列。
目前,除2家污水处理厂还不能稳定达标外,其余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两个指标均达到了地表水Ⅳ类水标准限值要求。“我们对处理后水质稳定达标的宏宇环境等6家企业给予了每吨0.06元和0.12元两个档次的污水处理奖励,从2018年1月起,对还无法达标的企业则将视情进行扣罚。”诸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另一方面,从去年11月份起,他们结合日常巡查和在线监控,对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按月实时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减排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江、河、湖、库等地表水水质,改善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