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游览乌篷船检验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新规定将乌篷船检验纳入到国家船检法规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原规定法律效力不足的问题。
据统计,绍兴市目前共有游览乌篷船296艘,其中会稽山景区40艘,东湖风景区74艘,水城公司75艘,鉴湖-柯岩风景区(含鲁镇景区)97艘。航行区域为封闭景区及市内狭窄河道。
绍兴市港航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5年,我市就从游览乌篷船的数量及分布着手,针对乌篷船的航行安全情况、使用和存放、主要技术参数、船体结构及其稳性要求与乌篷船特色,制定出台了《绍兴游览乌篷船检验规定》。游览乌篷船的安全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新规定是在总结12年乌篷船检验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我省第二部地方性船舶检验技术规范。新规定对船舶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限制乘客人数与船舶载重量。在船舶设备方面,新增了消防设备、儿童救生衣、通讯设备、夜间照明灯、防污染小型垃圾桶等来保障乘客生命安全以及河面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