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仪 作)
近日来,一则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104国道新昌段项目收费的复函》文件制作的推文在论坛、微信等社交媒体获得较大反响,有的甚至配以“喜大普奔”这样的标题来形容得实惠的心情。然而事实上,至昨日,小车10元、大客20元的费用仍在收取。
有微友在朋友圈发出“10元还没取消呀”的疑问,有人评论“难道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是一份假文件?”。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文件是真的吗?104国道新昌南复线与上三高速公路这块合并收费到底取消不取消?记者昨日联系了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此事作了相关采访。
首先,这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11月5日发出的文件是真的!
然而,复函的第一条写明的是“同意取消104国道新昌段收费项目,提前终止该项目在上三高速公路新昌收费站的合并收费,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另行通知。”同时,复函的第二条明确要求“绍兴市政府、新昌县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项目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复函中的“同意取消”这几个关键字,并不是“立即取消”、“即日起取消”!
所以,截至目前,这笔合并收取的费用还没有取消,在新昌收费站下高速的车辆,这笔钱还需要交纳。
那么,这笔合并收取的费用什么时候取消呢?记者昨日上午获得的最新信息是:县政府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办理相关手续,停止收取这南复线的通行费是指“日”可待了 ,一旦手续办妥,相关部门将在媒体上发布通告。
下午16时,记者从县交通运输局获悉:自2017年11月20日零时起, 104国道新昌段停止在上三高速公路新昌收费站的合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