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昨天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关于《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文孝、丁晓燕、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孙云耀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两部条例实施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出台配套制度,落实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对两部条例贯彻执行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会议认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是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方法,提高条例影响力和知晓率;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科学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建立水资源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机制,优化能源产业结构,确保项目推进的质量和进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巩固治理成果,提出针对性的防治实施细则和保护办法举措,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强化综合执法,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加强条例实施效果的综合评估。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处理持久战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后,会议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完善设施配套;着眼全链条顺畅对接,完善分类方案;强化精细管理,促进精准分类;加强宣传引导,推广先进做法;抓好源头治理和运输处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