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剿灭劣Ⅴ类水”是今年我市中心工作之一。我市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做好宣传员、当好咨询员、聘请好法律顾问等多种举措,用法律武器为全市“剿灭劣Ⅴ类水”保驾护航。
据悉,为了在全市营造理解、支持、参与“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的法治氛围,市司法局以“宣传员”的身份,利用各类传播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水资源相关普法宣传。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剿灭劣Ⅴ类水”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传统媒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在绍兴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送相关宣传信息。利用公共楼宇电视、数字电视、出租车电子屏以及公共自行车棚等阵地,投放相关普法标语和法治视频。目前,市普法办在越城区塔山街道等3个街道、11个社区、300余块楼宇电视屏播放“剿灭劣Ⅴ类水”主题宣传片。市普法办编写了《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宣传手册5000份,从案例分析、条例趣题、条例解读、法律法规四个方面介绍《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发往全市各地。
“剿灭劣Ⅴ类水”工作重点在基层。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深入基层,进驻到乡镇。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所有镇(乡)、街道及相关政府部门已全部聘请了专业律师担当法律顾问,为政府涉水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落实法律顾问参与“剿灭劣Ⅴ类水”重点工作建设。在我市所有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该局组织法律顾问定期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剿灭劣Ⅴ类水”相关法律知识,并解答企业责任、环境污染等相关法律咨询,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政府水环境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