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绍兴晚报》报道,在诸暨市浣东街道萝山新村,几个月时间,垃圾分类从最初的“别扭事”变成了村民的好习惯,曾经全街道环境卫生考评排行榜中的后进村,一跃而上变成了先进村。
垃圾分类为何成为萝山新村村民的好习惯?原因很简单:萝山新村不仅家家户户门口有绿色、灰色两只塑料桶,更在于实施了专人负责制度,有个尽职的保洁员方小华,挨家挨户收集垃圾,不仅“一遍一遍宣传”,还打开分类桶仔细检查。
垃圾分类可以减轻环境压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许多地方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对市民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和倡导,还设置大量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正在不少地方成为市民们的自觉和习惯性行为。但也应看到,当前,不少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还有所欠缺,一些市民没有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随意投放、随手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同时,发放至各场所的分类垃圾桶分类效果不一,各种垃圾仍混杂在一起投放,分类垃圾桶在一些地方成了摆设。可见,让广大市民自觉把垃圾分类推行下去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因此,垃圾分类要取得成效,光靠垃圾桶的分类和媒体的宣传还是远远不够的。相关部门一定要针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进行制度性设计,以更为务实的制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厦门市实施的“奖励+督导者+智能”的方式就很值得借鉴,它充分考虑到了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日常行为。每天上午7点半至8点半、晚上7点至8点两个时段,垃圾桶附近区域都有督导员,居民只要提前做好垃圾分类并准确投放,就能在两个时段各获取一个积分,记录在“智慧环卫绿卡”里。根据规定,积分累积到一定数量,就能兑换油米盐等生活用品。每周六是资源回收日,居民可将可回收物带来置换,如不愿换钱,也可登记积分。同时,可以引入社会力量,调动其积极性,成为参与垃圾分类的重要主体。如可以成立环保志愿者,让他们参与各社区、各单位的垃圾分类督导工作。这也是日本、韩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推动垃圾分类方面的经验。
践行“垃圾分类”的文明行为,让市民从改变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入手,将垃圾分类行为从“受约束”到“成习惯”,相关部门必须以可行性制度更加积极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何学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