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高中体育训练点特招生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工作,不断优化运动员的选拔,努力提高训练效果,全面提升体育竞赛水平,结合本市竞赛训练布局情况,特制订2017年普通高中体育训练点特招生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发挥普通高中学校办学优势,选拔优秀运动员苗子,促进体育竞赛成绩快速提升。
二、招生项目
篮球、足球、排球、射箭、田径
三、限招名额
嵊州中学:篮球8名 马寅初中学:田径4名
嵊州市高级中学:射箭6名 足球8名 崇仁中学足球:6名
黄泽中学:排球8名
特招生列入普高学校公办生招生计划。
四、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
2.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300分及以上。
3.在高中学校期间必须参加特招项目的训练和比赛。
五、招生程序
1.高中学校制订体育训练点特招生招生方案,报教体局普教科审定。
2.高中学校制订测试方案,报教体局体育科审定后,学校组织测试,确定特招生预录取名单。测试过程要全程摄像,教体局体育科要派员监督。
3.高中学校确定特招生预录取名单后,在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各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有异议的学生,高中学校应及时调查处理。
4.公示结束,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高中学校应及时发出预录取通知书,被预录取的特招学生仍需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一位学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体育训练点特招,如同时参加多所学校特招,取消该生任何学校特招资格。特招生一经录取,其它学校一律不得再录取。特招生录取时需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不服从管理和多次违纪的,学校有权劝其退学直至开除。正式录取后,未招满名额的学校不再补招。
六、时间要求
5月14日前高中学校制订特招生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审核。5月15日公布高中学校招生方案,5月18日前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向初中学校申请,由初中学校汇总将申请表送高中学校;高中学校在5月20日前确定特招生测试对象及测试方案送教体局审核,在本校公示,并送测试对象的初中学校公示;高中学校测试后确定特招生预录取名单,并在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公示,公示结束,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后,高中学校应及时发出预录取通知书;6月签订相关协议。
说明:以上五所学校是绍兴市级训练点或绍兴市级项目定点学校,承担着我市三大球、射箭、田径项目的训练、组队、参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