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浙江省、绍兴市关于高中招生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发挥普通高中学校办学优势,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
二、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分体育、艺术、学科三类。
三、限招名额
嵊州中学8名,马寅初中学8名,长乐中学6名,三界中学5名,特长生列入普高学校公办生招生计划。
四、特长生招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
2.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以上。
3.文化课学习成绩要求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2016年学校公办生录取分数线的70%及以上。
(二)选备条件
1.体育类:
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条件:初中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或在绍兴市体育锦标赛中获得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在省级体育锦标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主力队员的初中毕业生。
其它学校条件:初中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或在绍兴市体育锦标赛中获得个人单项前二名、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或在省级体育锦标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主力队员的初中毕业生。
2.艺术类: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艺术现场比赛中获个人项目绍兴市级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取得中学生艺术特长测试A级证书。
3.学科类:初中阶段在中学生青少年信息学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学术研究、文艺创作、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并经教体局认定的优秀学生。
五、招生程序
高中学校制订特长生招生方案,确定特长生招收类别、人数,各校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在4月30日前报教体局普教科。
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向高中学校提出申请,高中学校通过特长测试确定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后,将相关材料报教体局审核,然后在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各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有异议的学生,高中学校应及时调查处理。公示结束,经市教体局同意后,高中学校应及时发出预录取通知书。特长生一经预录取,其它学校一律不得再预录取。
被预录取的特长学生仍需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达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后确认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后,未招满名额的学校不再补招。
六、时间要求
5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向初中学校申请,由初中学校汇总申请表送普高学校,普高学校在5月20日前确定预录取名单送教体局审核,5月30日前初高中学校公示完毕,6月10日前审定预录取名单,并在教育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