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市纪委召开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逐个听取各区、县(市)和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汇报,并开展面对面评议。
党委(党组)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制度。据了解,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现场评议活动已持续开展四年,“一把手”们每年到市纪委“赴考”已成为必要的规矩。为确保评议更有针对性,市纪委提前将被评议单位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送各纪委委员阅评。同时,与往年不同的是,市纪委常委会今年还专门听取有关部室对报告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分析,使问题反馈和整改建议更具针对性、个性化。
会议逐个听取了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报告之后,当场反馈了市纪委委员的评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并要求接受评议的党委(党组)对评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个月内向市纪委提出整改方案,三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措施推进情况。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坚持抓早抓小,运用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深化基层巡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补齐责任落实短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