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昌县人民法院发布“破解执行难”白皮书。2016年1月至11月,该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61件,执结1099件,实际执行率为58.63%,执结标的近2亿元。其中,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案件标的清偿率等6项数据均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执行难主要难在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拖延执行。唯有亮出狠招,才能打出执行工作声势。”新昌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蔡恩来说,去年以来,该法院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加大失信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和违法制裁力度、强化拒执罪打击等手段,有效地破解了执行难。
被执行人王某是北京两个公司的股东。2010年和2011年,王某分别和104名新昌籍当事人签订了债务转移合同。此后,王某不仅不按时还款,还在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提出管辖异议、驳回后上诉、判决后上诉,恶意拖延诉讼周期。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王某不仅持有公司股份还有10万元存款、3辆汽车且其账户频繁有大额资金进出,遂依法将该案移送侦查起诉。在拒执罪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某畏惧法律的严惩,主动与104名申请执行人联系履行了法律义务。
据统计,以强化拒执罪打击为例,2016年1至11月,新昌县法院共恢复执结老案443件,清偿执行案款5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