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省委“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号召,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生态绍兴、品质生活”为主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70个市控以上水质断面全部消灭五类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累计达到79%,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在全国74座城市中排名提升11位;全市新增绿化面积2.73万亩,新种植珍贵树种152.6万株。
一是重抓环境治理。突出抓好治水、治气、治土和国土绿化“三治一绿”工作,坚定不移退污、清污、截污,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等专项治理,全市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1951万方,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全覆盖,所有污水处理厂执行了国家最高排放标准。
二是重抓执法监管。出台并宣传执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建市、县两级水政渔业执法局,坚持执法必严,致力推进全省环境执法最严城市建设。
三是重抓监测发布。设立128个市级水质考核断面、244个乡镇水质断面和1743个村居水质断面和49个乡镇(街道)PM2.5监测站点、13个省级功能区和重点工业乡镇(街道)的AQI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及时进行监测发布。
四是重抓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环保“大数据”信息化等改革,推进排污权一证式管理、重要水域生态补偿机制等制度创新,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提供制度性保障,为全省乃至全国环保改革提供了经验。
五是重抓共建共享。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市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年度“五水共治”群众满意度达到80.3%,比去年提高6个百分点;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名列全省前列。
过去一年生态环境的改善,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企业家积极支持参与的结果。
新的一年我们将组织动员全市人民大张旗鼓地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拉高标杆,提升标准,努力使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土更净,使市民的生活更有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