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12家企业可以共同使用“天姥红”商标,但一旦这些企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违法经营活动,“天姥红”商标使用权将被收回!12月21日,新昌县举行了名茶协会“天姥红”茶业分会成立大会,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013年,新昌县通过公开征名,确定“天姥红”为该县红茶集体品牌,于2014年获准工商注册。新昌县名茶协会秘书长赵玉汀介绍说,“天姥红”商标采用集体商标的管理办法,取得红茶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以申请加入分会并获得授权使用“天姥红”商标。会员企业需签订商标使用协议,认真执行相关使用规则,一旦会员企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违法经营活动,将收回“天姥红”商标使用权,并根据章程予以除名。
目前,新昌县共有取得红茶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2家,全县2016年总计生产红茶29750公斤,销售价格从每公斤200元到7000元不等,年产值1600多万元。今后,“天姥红”将采用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商标标识、统一防伪标志的模式,进一步突出品牌识别度,打响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