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再出实招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如果你是高校毕业生,或是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在上虞从事农村电商经营或创办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企业,首次创业满1年且经营情况良好的,能获得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助。
据了解,上虞区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区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对外宣传推广、农村电商服务站运营管理、人员经费等。经区电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镇级电商服务中心,每个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全村从事电商行业的达到30户或达到该村家庭户数的10%,当年度电商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个村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被省级相关部门、机构认定为省级电商示范村、“淘宝村”的,给予该村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上虞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的,给予建设单位每个站点一次性3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此外,上虞区对从事农产品、农资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或个体户,网络销售额当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该区内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开展物联网等信息化应用,给予其软件、硬件投入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构建农村电商物流体系方面,该区每年安排100万元,对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担上虞全区农村电商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