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3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等报告,第二次审议《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王继岗主持,副主任车晓端、吕斌、施淑汝、徐挺富、阮坚勇、孙云耀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市长俞志宏,副市长冯建荣、钟洪江,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宏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惠中等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解晓波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措施,努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经济运行呈现“稳走缓升、难中有进”的态势。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推进经济工作,更加重视发展氛围和产业发展,当好企业“店小二”,注重新动能培育;重视项目投入和科技创新,加快项目生成和推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重视深化改革和银企合作,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提高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对《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下一步,两部法规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绍兴市级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