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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加强基层作风巡察
落实“四项措施”治理“村官腐败”
2016年08月31日 08:42:50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上虞区章镇新魏家庄村因鸟类在水库附近大量繁殖,鸟粪污染村民日常饮用水源,决定对水库进行改造。但改造工程弄虚作假,在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中被发现,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据统计,今年1~6月,上虞区在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中已追缴资金500多万元,处理村(居)班子成员48人,其中支部书记免职4人,1人同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基层作风:纪委常委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上虞区委把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作为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来抓,做到区委、乡镇(街道)党委和村党组织三级联动。上虞区委还成立作风巡察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责任制。同时,由区纪委常委(副局长)分片负责,加强对乡镇(街道)巡察工作督促指导,对落实不力的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整改,层层传导压力。

突出问题:每周办理完结

在纪委常委(副局长)分片联系基础上,上虞区按照“三个一”经验,即每个村综合巡察列出一份问题清单、一份信访清单、解剖一个突出问题,一周一报、每片至少协调解决两个重大问题。至目前,巡察发现并梳理问题313个,经过巡察整改,理事纠错125个,完善建章立制56个。

基层信访:力争零积压

对于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上虞区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以“五类标准”为基础,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上虞区纪检部门共受理农村基层信访132件,已办结109件。近期,上虞区以“零积压”为目标,加大农村基层信访件的处置力度,实施核实性谈话10人次,核实问题35个。如,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上虞区有关部门严肃查办了曹娥街道新沙居委俞某某严重违纪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违法乱纪:查处并曝光没商量

今年以来,上虞区在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中,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严拍“苍蝇”,对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案例进行深刻解剖,严肃处理,并通过虞舜清风网等专栏进行通报,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起到了应有的震慑作用。


作者:记者 李志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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