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出台《新昌县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和垃圾池(房)整治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做好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和露天垃圾池(房)整治工作,并在7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垃圾运输车辆改造或购置替换,停用超期、报废、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取消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垃圾池(房),更换为放置垃圾桶,以进一步优化垃圾清运设施、设备。
据了解,此次整治工作包括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池(房)提档等两方面内容。垃圾清运要求采用全密闭式、具有渗滤液收集装置的专用车辆,确保垃圾运输过程的全密闭性和无抛洒滴漏问题,敞开式、不密闭的农村非环卫专用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必须更换成专业车辆或按标准进行改进。
为避免垃圾池(房)在垃圾收集过程中出现散发恶臭、滋生蚊蝇、污水横流等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垃圾池(房)进行摸底排查,取消不符合标准的露天池和简易垃圾房,更换为常用的240升绿色垃圾桶,桶下方须印有乡镇(街道)名称;放置垃圾桶的位置要做好雨、污水处理,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做到不积雨、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