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日上午召开的上虞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收集现场会上获悉,今年该区拿出“真金白银”,安排了2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
今年,该区将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发布公告、进村入户、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禁烧政策宣传;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协议等方式,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落实到村、到田头地块、到生产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区级巡查和镇级、村级网格化巡查,确保一旦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高效处置。禁烧处置中,对情节严重的报环保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同时,区财政安排23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扶持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中小规模综合利用项目。对购买5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秸秆粉碎机械、捡拾打捆机、秸秆压块机、秸秆固化成型设备等农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累加补贴至购机额的50%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