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晚报-掌上绍兴客户端记者 伊旭松
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绍兴成为全省三个重点推进城市之一,今后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在“加快转变建造方式”方面提出,加快推动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监督管理等体系。各地要根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和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等要求,列出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作为重点推进城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新建住宅率先推行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应用现代技术和整体集成式设施设备。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建筑强市和建筑强县(市、区)开展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申报,加强省级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企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加快建筑工业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相关信息发布、应用和监管等工作机制。各地要统筹推进、合理布局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避免产能过剩。鼓励我省企业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市场为重点,在省外建设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生产基地。
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绍兴的建筑工业化创新试点工作将从三个方面展开:发挥产业集聚和国家级示范优势,探索建立适合浙江发展的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体系;发挥特级企业集聚优势,培育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建筑产业队伍;建立健全部品构件进场检验及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等制度,加强部品构件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全过程物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质量追踪、定位、维护和责任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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